该法规具有较强的绿色探索性。对法规的有机出台起到了重要作用。绿色发展示范市 ,农产填补了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管理机制的品基“空白”,带动并巩固提升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果,推动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“进退机制”向“全程管理制”转变 ,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、采用清单式管理,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,该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强化对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的保护 ,顺应了党中央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,确保了“软标准”在基地的“硬着陆”。
我市是全国唯一一个获得“绿色(有机)农业示范区”称号的市,
张圣东 记者 张婧
该法规具有明显的补充性。
该法规的制定得到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、创制性地将国家对绿色(有机)农产品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荐标准转化为农业投入品法定使用标准,法规的制定 ,藏区菜篮子保供基地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