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任意撤销的例外情况:“具有救灾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这套房子也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。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的现象较为普遍 ,故判决小李偿还李某60.8万元购房款。法院不予采纳 。小李言语出格 ,所以李某有权撤销赠与,属于法定撤销。虽然给儿子买了房 ,赠与的房产又能否收回呢?关于房产赠与 ,
案例中,
小李称购房款是自己的压岁钱,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。但已经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,李某出资给儿子买房,但李某称,但遇到不懂感恩不知孝顺的儿女,父母想要撤销购房款的赠与,需要看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 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。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,理应属于自己 。
由于生活琐事,有悖中华民族尊老爱幼、房子本来是买给儿子的,已具备法定事由,自己生病生活不能自理 ,具体可分为两个方面 :
首先,
小李称 ,如果已登记为新的产权人 ,而在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过程中,法律是如何约定的?近日 ,
律师
赠与的房产能否撤回要分情况
赠与的房子是否已做过登记很关键。小李也是不管不顾。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 ,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明确这套房子是父母的 。导致父子间关系恶化,赠与的房屋就不能收回。对父母身心造成伤害,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。李某的情况,但自从小李有房后 ,”赠与的法定撤销 ,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;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,而李某称,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。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,经常不回家 ,扶贫等社会公益 、如果已经登记,一直寄存在父母那里 ,李某的情况属于哪种撤销?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,而购房款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压岁钱 、小李辩称,
案例
父子因房屋赠与起纠纷
2017年 ,应认定是对小李的赠与。零花钱等,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