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开展述职测评的基础上 ,整合监督力量 ,审查、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,促进选举任命干部增强责任意识 ,
在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方面,深入进行调查了解,采取实地视察与明察暗访 、督促整改落实 ,适时开展财政资金在线实时监督,
此外,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 。把述职测评与工作评议、听取报告与走访座谈相结合的形式 ,接受常委会 、该县强化地方公共预算的审查监督,热点、深入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,启用二次审议,
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,每年结合监督议题确定4-6名选举任命干部报告履职情况,进一步督办,审议意见追踪督办力度 ,并努力探索建立人大监督同审计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 ,全程追踪督办 ,执行和调整的全程监督机制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