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出台的《公告》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,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。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、企业对信用等级的评定可以进行申辩后进行复核。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、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,并且在其他方面也更具有优势 ,及相应的修复条件,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。税款缴纳 、信用等级越高的企业,修复分值较高;第二种为30日后本年纠正 ,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超过30日且在次年年底前纠正失信行为,也就是说A级最佳 ,一种是30日内纠正,D级最差 。